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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法院探索诉源治理“咸阳模式”纪实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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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改革,继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出“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使诉源治理成为市域社会治理中一道可持续、可复制的新“枫”景。

  据统计,2019年,咸阳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22.4%,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6.4%,失信被执行人比率下降5.01%,全市已有9个县区新收诉讼案件增幅减缓,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政治统领,在党建链上发力

  让党建引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就是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整合基层资源力量,让其协同发力,形成工作有效联动,使基层群众的矛盾有地方协调、有人员化解。

  为此,咸阳将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整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建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诉源治理新平台。

  为从机制上夯实诉源治理政治基础,咸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文件,成立诉源治理临时党委,把党支部建在法律服务站、党小组设在法律服务窗口,由驻村(社区)法官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临时党支部书记,切实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

  与此同时,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咸阳市将辖区万人成诉率、诉前化解成功率、被执行人失信比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率、民转刑案件比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今年初,有7个市直部门和县区因以上5项指标未达标而受到处罚。

  在咸阳,由法院解纷的“独角戏”已转变为社会共建共治的“大合唱”。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日益显现。

  法治立规,在发展链上见效

  “‘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其基本内涵就是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人民司法理念,在切实提升诉讼案件质效、着力抓好案源治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在引导规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了一条法治化的新路径。”咸阳中院院长冯华说。

  随着诉源治理的深入开展,咸阳各法院充分发挥法治牵头作用,依法引导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将调解组织融入到产业链上。目前,全市已在运输业、旅游业、果蔬产业等多个产业领域的社会组织设立了调解组织,化解纠纷1211件,成功率达87.67%。

  此外,咸阳中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建立“专人办、不收费、快执行”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多元解纷“调而不结”的困境。

  同时,咸阳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关于统一构建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决策法治化、规范化。2019年,全市法院针对防范金融风险、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基层治理等发出司法建议174份;咸阳市两级行政机关案件胜诉率提高6%,行政案件同比下降了46.6%。

  2019年以来,咸阳各法院派驻1000多名法院干警深入全市135个镇(街道)和2072个村(社区)担任包联法官,配套出台《工作零缺陷、程序零违规、办案零差错、服务零投诉、违纪零容忍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提升基层组织决策法治化,夯实诉源治理法治基础。

  与包联法官机制相呼应,全市法院干警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日常“义诊”、提前“约诊”、法官“坐诊”、综合“会诊”、上门“巡诊”,探索形成了矛盾纠纷“五诊疗法”,引领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康发展。

  自治固本,在兴趣链上扎根

  找准法治宣传兴趣点,激发群众自治热情,是咸阳中院的首要关注点。该院将发布诉源隐患“通知书”,举办“法律沙龙”,拍摄法治微电影,将法律知识与秦腔表演、书法笔会等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与此同时,咸阳中院出台《关于将旁听群众意见引入审判工作制度》,设立巡回审判点,开展群众评案、判后说法等活动,着力为基层培养一批“说法带头人”。通过包联法官“半月谈”、家事和美“法管家”、组织群众建立“四会”自治组织以及在全市各中小学设立“红领巾法学院”等活动,不断激活基层组织自治内在动力。目前,全市有1543名网格员、2771名普法志愿者、3047名法律明白人、5432名调解员活跃在社区村组。

  此外,咸阳各法院以引导村社依法制定乡规民约、帮助群众提炼家风家训为突破口,努力打通法治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德治润心,在文明链上出彩

  诉源治理的关键是人的思想治理。咸阳中院通过制定《将善良风俗引入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在民事审判中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行为。

  同时,全市各基层法庭设立惩戒失信“曝光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383名,加大对欺诈、失信等不良习俗的矫正;通过“道德法庭”等,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法治方式与良俗善治的有机结合。

  此外,咸阳法院积极打造“无讼村”。2019年以来,全市打造233个文明村镇、11.1万家星级文明户,107个村(社区)进入到“无诉村(社区)”行列,49个村(社区)未发生刑事案件。

  智治促融,在智慧链上延伸

  依托咸阳中院搭建的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咸阳市投资建设了集在线申请、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执行申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咸阳法治e平台”,实现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市级网络无缝对接,推动诉源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不仅如此,咸阳市还把该平台融入全市统一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网上服务平台。该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受理市民诉求12.15万起,办件及时率达96.57%,满意率为99.83%。

  咸阳市两级法院还通过设立“云上法庭”,开展微信“法管家”试点,进行网上陪审团试点,推广“移动微法院”等,创设网上司法民意互动工作机制,用现代科技把公平正义运送到基层和群众身边。2019年,全市法院系统网上成功调解案件1514件,“云上法庭”庭审直播3457件。疫情期间,咸阳市两级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审执结各类涉疫情矛盾纠纷168件。

  “市域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关键是靠创新,咸阳市‘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的诉源治理模式,就是坚持完善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实现由小治理向大平安的根本转变。”咸阳市委书记岳亮说。

  经过不懈努力,“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的实践探索已初显成效,咸阳市域社会治理特色亮点不断涌现,一批司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品牌已逐步形成并发挥作用。目前,全市51个乡镇(街道)、119个村级(社区)建成标准化诉源治理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不断凸显,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的势态得到缓解。(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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