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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第2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黑龙江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23号公告

  (2021年2月6日)

  

  

哈尔滨市现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4个、中风险地区21个。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3号)要求,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为引导市民群众有序出行,严防疫情输出扩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

二、我市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我市低风险地区人员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统一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个人核酸检测报告和报批手续,主动配合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出城口查验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旅途平安顺畅。

  


原文链接:http://www.hljga.gov.cn/zhuzhan/mrtx/20210207/68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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