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总体部署,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命名工作。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省公安厅决定,命名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胜利路派出所等26个派出所为2020年度“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020年度“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1、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胜利路派出所
2、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
3、长丰县公安局水家湖派出所
4、濉溪县公安局临涣派出所
5、蒙城县公安局板桥集派出所
6、萧县公安局庄里派出所
7、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青年派出所
8、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颍州路派出所
9、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口孜派出所
10、界首市公安局邴集派出所
11、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园南派出所
12、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三和派出所
13、凤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14、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莲心湖派出所
15、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
16、金寨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
17、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中山南路派出所
18、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孙村派出所
19、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水阳派出所
20、宁国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
21、枞阳县公安局义津派出所
22、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九华镇派出所
23、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集贤路派出所
24、怀宁县公安局石牌派出所
25、潜山市公安局黄铺派出所
26、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西溪南派出所
同时,省公安厅按照从高、从严标准对2019 年度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进行全面复查,决定继续保留2019年度15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荣誉称号。
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树牢强基固本的战略思想和“大抓基础、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大力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