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深夜走在湖南14个地级行政区的街头,总能看到“永不打烊”公安自助报警站射出的灯光;遇到审批服务事项,打开手机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10个警种部门在线办理业务;群众需要报案时,受立案管理室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
5年来,湖南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公安执法制度体系日渐完善,执法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执法监督管理更为有力,执法主体能力逐步提升,实现全省绝对不诉案件、作出无罪判决案件及公安行政复议赔偿案件数量“五连降”,人民群众安全感、警务调查满意度“五连升”,法治公安建设呈现新面貌。
抓创新
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湖南公安机关扎实贯彻公安部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要求,结合湖南公安工作实际,提出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要求,实现案件办理“一网通”流转、群众报案“一站式”受理、案件审核“一把尺”标准、案件移诉“一揽子”衔接,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湖南全省14个地级行政区建立了96个“永不打烊”公安自助报警站,省、市、县共建立了151个受立案管理室,有效解决了有案不受不立、立案不实等突出问题。
“我们研发运行了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中心平台,对执法监管信息系统进行重组,与执法办案平台数据实时共享、程序流转实时推送。”湖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安执法指挥调度、日常巡查、预警处置一律通过平台进行,案件推送、督办交办、处理反馈一律平台留痕,部门警种间、上下级中心间执法监管协作一律平台流转。
截至目前,执法监管中心平台汇集了10个警种、42类、200亿条公安信息数据,最大限度拓宽了监管渠道、整合了监管资源,执法监管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得到了有效保障。2019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制作执法状况研判报告340余份,警情案情巡查量增长40%。
同时,为发挥执法考评的引导作用,湖南省公安厅将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分)局和所队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重点执法环节的考评结果、计算公式、数据明细在执法监管中心平台全网实时公开,方便各地掌握动态趋势,推动落后地区和短板项目迎头赶上。
打基础
健全执法办案制度落实场所使用管理规定
规范执法,制度先行。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强调,要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抓紧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可查询、可追溯的执法办案机制,着力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湖南公安机关出台一系列规定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机制,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舆情应对处置程序,明确刑事案件法制审核重点。
湖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研发的立案标准电子书,包含立案标准和常用法律法规、办案指引等执法依据,“为民警打造了掌上移动执法办案手册”。
同时,针对不同种类多发案件,湖南省公安厅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制订《证据参考标准》,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取证要求,方便基层民警掌握运用,为一线执法民警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指引。
“我们严格落实场所使用管理规定,倒逼民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公安厅研发运行的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既实现了对办案区执法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管,也更加方便民警办案;省公安厅精心培育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郴州模式”,郴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3个,单起案件办案效率提高近30%。
湖南省公安厅还积极推进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研发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配合省委政法委启动全省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与平台对接,探索“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的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新机制。
强支撑
深化信息化和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信息化和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是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的重要保障。
针对执法信息化建设,赵克志部长强调,要坚持以执法规范化牵引信息化,以信息化助力执法规范化,全力打造执法办案新格局,努力使网上办案更高效、办案流程更规范、管理决策更科学,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对此,湖南公安机关按照紧贴实战,减负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功能,致力打造高度智能、便捷高效的网上执法办案模式,实现从接报警开始到诉讼终结等相关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应用、闭环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民警重复录入,最大限度方便民警使用数据。
据了解,湖南省各地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建设应用,力求满足执法办案移动化、信息采集实时化、智慧勤务可视化等实战需求。
同时,湖南省公安厅大力推进受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加强对接报案信息的检查监督,防止案件流失、网外循环;狠抓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按照一线执法单位全覆盖原则,充分配备、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湖南省公安厅建设的“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上线以来,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9.5万份。
针对执法主体能力建设,赵克志部长强调,要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增强执法培训和实战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养成,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对此,湖南公安机关先后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等单位的专家授课,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实现万名民警大轮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意识。
为进一步发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在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湖南省公安厅将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上岗执法办案的前提条件,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作为领导干部审核审批案件、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民警共有6.3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2680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