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裁判尺度,正确理解适用《民法典》及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新司法解释,1月8日下午,津南法院告申庭、民三庭、咸水沽法庭就民间借贷及交通事故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门学习研讨。三部门的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讨论学习。
会上,三位庭长带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重点法条进行了深入学习,指出案件专题研讨的必要性,并带头对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与会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实际,就民间借贷案件中利用信用卡借款行为、当事人利息约定不明认定、案件受理时间认定及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主次责任划分、租赁费赔偿、价值不大且没有证据的物件赔偿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并结合自身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创新思路。
通过交流研讨,各位法官及助理深刻理解《民法典》及新司法解释条文内涵。该研讨为努力实现裁判尺度的统一,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判”,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及交通事故案件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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