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河北区法院公开宣判张某祥等17人涉黑案

河北区法院公开宣判张某祥等17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9月29日下午,河北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祥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祥于2005年2月陆续成立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年开始,被告人张某祥、许某光等人以该投资公司为依托,擅自对外经营放贷业务,牟取利益。2014年12月,被告人张某祥与丰某纠合在一起,开始以该投资公司名义经营贷款业务,安排拉拢被告人许某光、胡某新、张某宾、赵某伟等人负责部分贷款业务、管理、催收等工作,形成内部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的组织。该组织采取“套路贷”与暴力、威胁、“软暴力”等催收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始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张某祥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丰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许某光、胡某新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投资公司作为实体依托,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控严密,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祥等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假诉讼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组织、领导者张某祥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22354.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