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网络游戏“开心农场”风靡一时,那时全民“偷菜”几乎成了时尚。没想到,2020现实版“偷菜”却在北碚上演。
2020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一个月之内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农贸市场、同兴北路等地方,四次盗窃他人财物,对被害人摊位上及种植在土地上的蔬菜实施盗窃行为。后经调查了解,周围居民反映周某某长期多次实施“偷菜”行为。
2020年4月周某某被抓获归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其竟在短短一月之内再次实施了四次“偷菜”行为。
同年5月,周某某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归案后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北碚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违反规定,继续实施盗窃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北碚法院遂依法对周某某判处了监禁刑,并处罚金。
在审判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其释明法理,并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量刑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事后周某某表示,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悔恨不已。
本案中,虽然被告人盗窃财物总价值不高,但因多次盗窃,已经触犯法律。法官提醒,恶即使再小,也切莫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