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唐山市“两办”《唐山市工业烂尾项目和长期停产企业闲置资产处置攻坚行动方案》《唐山市停减产企业纾难解困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日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为我市工业烂尾项目和长期停产企业闲置资产处置攻坚行动、停减产企业纾难解困攻坚行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市执行系统对两个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知要求,各执行实施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全员提高站位。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学习市委市政府两项行动方案要求。要主动沟通对接,深入排查本部门涉案企业相关执行案件,确定案件所处的执行程序和具体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因案施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与当地党委政府精准对接,坚持“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统筹兼顾、早作研判。要当好参谋助手,努力实现服务保障大局有所作为和借力借势破解执行难的双赢局面。
通知提出,针对唐山市工业烂尾项目和长期停产企业、纾难解困停减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善意文明执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善用八种执行措施,为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即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依法审慎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依法支持企业补齐证照规范经营,依法适时推广“强制管理”,依法导入“执转破”程序,合理运用司法救助,依法力促执行和解。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