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推荐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希林同志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建议人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推荐过程让群众参与、推荐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吴希林同志简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其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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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5日
吴希林同志简要情况
吴希林,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山西省天镇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该同志从事法院工作32年如一日,数十载守忠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职责要求,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工作业绩。曾荣立个人一等功,曾获荣誉天平奖章、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奖、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