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发回重审及指令审理情况专项讲评会,省法院民四庭全体员额法官、审监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代表以及郑州、许昌、商丘中院主管副院长、庭长及部分员额法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级法院条线部门在各自分会场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省法院民四庭八名承办法官对2020年发回重审及指令审理的三类12起典型案例逐案进行讲评,对“错误认定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认定法律关系错误,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起诉”、“错误认定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对实质性争议没有审理,不当地以实体理由裁定驳回起诉”、“是否应当鉴定、鉴定依据、鉴定意见采信”、“基本事实没有审理,实质性争议没有查明”等情形分阶段进行了小结。随后,被发回重审和指令审理案件较多的郑州、许昌、商丘中院的主管院长依次表态发言,一致认为此次讲评会非常及时,对于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强化全省建工条线系统裁判思维和统一裁判标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郭保振副院长对此次讲评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项讲评,又是一次授课培训,更是一次案件警示会,对原审案件承办人点名道姓,讲出了辣味,是建工条线专业化审判之后省法院强化对下指导的全新探索,通过对发指案件做“透视”、查“症结”、把脉问诊,对统一条线类案裁判思路和尺度、提高案件质量具有积极意义。此外,针对建设工程、房地产类件数量居高不下,逆势增长的态势,郭保振副院长指出,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建工审判的严峻形势;二要深入研判,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三要采取有力措施,树牢“一审中心主义”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念,进一步提高建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