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案例工作“一十百工程”,总结省法院机关近年来案例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推动机关案例工作再上新台阶,2021年2月26日,省法院组织召开机关案例工作座谈会。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2020年度案例工作先进个人、记功个人、各部门案例工作联络员参加会议。王韶华副院长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座谈会宣读了为案例成果突出人员记功的决定,并通报了省法院机关2020年度案例工作“一十百工程”情况及精品案例评选结果,王韶华副院长一一为获奖单位、个人颁奖。
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2020年度案例工作先进个人代表、记功个人代表围绕机关案例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进行讨论,并对下一步如何提升案例工作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韶华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下一步机关案例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案例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案例是人民法院的司法产品,是法官能力水平的体现,是普法宣传的最好载体,是统一裁判尺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要纠正将案例工作与审判工作割裂开来的认识,将审判工作与案例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推动案例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系统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室、审管办要发挥案例工作前有协调作用,与各业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业务条线要强化对条线案例工作的统筹部署,通过案例工作加强对下指导;要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环节,实现对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参考性案例等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三是持续深化案例工作“一十百工程”。要不折不扣完成规定任务,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案例成果层次的提升。四是进一步完善案例甄别发现、培育指导、编报培训、评选发布、考核激励五大机制,特别是要树立发现培育“案苗”意识,从受理案件开始就全程培育,努力打造精品案例。五是发挥平台作用。发挥好《案例参考》、案例评审委员会、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作用,为广大干警交流、研究案例提供广阔平台,力争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例。六是明确责任,压实任务。庭长、副庭长要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能,确保本部门年度案例工作有计划推进;案例工作联络员要做好案例报送、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推动本部门案件转化为案例;法官及法官助理要积极创造典型案例,确保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规范,并积极撰写案例;审委会委员、审判业务专家要带头发挥作用,促进产出更多的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