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上作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专门提到辽宁法院加强与政府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近年来,辽宁法院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受到各方好评。辽宁省高级法院官网就此采访了辽宁高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于长苓,和大家说说辽宁法院与政府联动化解行政争议那些事儿。
问:什么是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
答:“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是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渠道,加强法院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
问: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义是什么?
答:可以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法院都采取哪些举措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答: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把握新时代的新要求,既要规范监督行政行为,又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助推政府应诉建设。法院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总结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定期通报反馈给各级政府,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与措施,从源头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调研培训和府院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统一适用法律标准。尤其是对涉及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社会治理、环境污染、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法律适用问题,更要加强沟通联系,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统一适用法律标准。
四是充分发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的定期通报作用,协助政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问:能介绍一下府院联席会议么?
答:府院联席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年度会议由政府和法院联合召开,政府和法院领导共同参加,通报会商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工作情况,研究重大疑难问题或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审判能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临时会议可随时召开,一般来说,政府遇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群体利益、重大项目实施等影响面广、敏感性强、关注度高、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管理问题、重大执法行动,会请法院参与研究法律风险,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问:辽宁法院是如何利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答:近年来,辽宁法院以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官民和谐”为工作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管理手段多样、资源调配方便的优势,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一是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辽宁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多元化解力量,努力构建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解纷新格局,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尽量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如瓦房店市法院建立全省首家综合性行政纠纷调解中心,对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同时,全省法院注重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努力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建立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对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力争使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如省内多个法院与当地政府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对重点案件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事项。
三是延伸司法审查职能作用。全省法院认真参与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研讨工作,认真完成委托调研、提供反馈意见等工作,努力促进决策、立法规范化。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统一对法律适用相关问题的认识。积极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个案建议、类案建议、综合性司法建议以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省法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自2009年开始实施,一直坚持至今,得到多位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副省长带队到省法院进行过专项调研,行政白皮书转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后,得到行政机关高度认可,也受到方方面面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