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听取各中院情况汇报,提出新一年工作思路和要求。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工作部署,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上台阶、创一流”的新定位。
郑青在讲话中首先同与会人员交流了履新辽宁的感受。郑青认为,辽宁振兴发展的气场强大,辽宁法院在不断发展变化,工作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郑青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把握新的历史机遇,根据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环境、新发展条件,确定全省法院的新定位、新标杆、新标准、新要求,推动全省法院展现更大作为、取得更大成效,奋力谱写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结合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新定位就是要“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上台阶、创一流”。当前,辽宁法院的发展形势符合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基础条件,符合省委倡导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谋定而快动。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是前提,打造一流审判队伍是关键,加强监督管理是基础,加强基层首创精神是源泉,加强信息化应用是保障,改革创新是动力,提升落实能力是根本。
郑青指出,与会的领导干部是全省法院的“关键少数”,是推进辽宁法院“上台阶、创一流”的骨干力量,要讲政治、顾大局、护公正、敢担当、重实干、守纪律。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郑青提出四点意见。她强调,要抓实抓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抓实抓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好省“两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郑青还就疫情防控和维稳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各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院长围绕2021年本院工作打算及对省法院工作意见建议作交流发言。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段文龙主持会议。辽宁高院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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