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明确202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就抓好落实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从贯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好“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精准把握重点任务,把抓落实形成日常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发扬争先创优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优的水平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要围绕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指出的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市委巡察要求,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自身上找不足,从思想上找差距,从危害上做剖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推进工作发展的过程,推动各项工作实现螺旋式上升和高质量发展。
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抓工作落实上,必须发挥好头雁效应,切实增强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担起领导责任、示范责任,既要从宏观上推进工作,又要身体力行带头示范,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要把工作落实、制度执行、任务完成作为核心内容,盯住案件质效、智慧法院应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各类考核评价机制,树立起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水平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促进任务落实落地,形成显效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