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我的微信钱包被冻结了,我现在就交钱,麻烦解除我微信账户的冻结吧!” 3月8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运用执行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支付账户,迫使其主动联系法院支付执行款。顺利执结了一起因微信买卖口罩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因疫情2020年2月24日刘某通过微信向楼某购买10000只一次性口罩,并分两次向楼某支付33000元。楼某称其被上家欺骗无法供货,并退还原告2000元,余款31000元至今未退, 为维护合法权益,刘某无奈下将此事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令,楼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某货款310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20年5月15日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判决生效后,楼某迟迟未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楼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楼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冻结了楼某的银行账户存款及微信账户。之前一直“躲猫猫”的楼某在发现微信账户被冻结后,由于对日常支付造成了极大不便,遂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的意愿后,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和解工作。在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楼某当场支付人民币5000元,剩余欠款26000元,楼某从2021年4月开始,每月月底前向刘某支付至少2500元,直至还清。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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