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致平在五里墩办公区召集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副厅级审判员沈世所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董开军院长关于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要求。会上法官管理处副处长张显淼对《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法警总队总队长赵宁汇报了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及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分析;二是积极向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学习借鉴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三是起草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初稿)(以下简称为《办法》)。会议对《办法》初稿进行了讨论,研提修改意见,并对下步的工作及任务分工进行了明确。
徐致平副院长指出:一是要把好事办好。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在维护审判执行工作秩序、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近年来的扫黑除恶、执行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通过立法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以及职业保障,能够更好推动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队伍建设;二是要各负其责。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监督管理、职责权利义务、待遇保障等涉及的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学习借鉴经验、制定出配套的实施细则;三是要抓好牵头、协同推进。要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了解情况,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四是要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要求,在《条例》实施前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性规定,并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搞好对接,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
会后徐致平副院长在法警总队、物业部门等负责人的陪同下,对五里墩办公区的安防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要求做好两会、春节及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执勤、安全隐患排查、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院机关安防工作不留隐患、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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