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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拍卖17头黄牛,共计人民币14万元,随后驱车前往夏阳乡进行现场交付。
该案中,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19余万元,到期后未偿还,申请执行人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明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无其他财产,仅有黄牛17头。明溪法院依法对17头黄牛进行司法拍卖,最终以14万元成交。
执行法官到达交付现场后,发现牛群被张某的父亲赶至深山藏匿,在买受人林某的指引下,执行法官进山寻找牛群。经过两小时的爬山寻找,执行法官成功将牛群找到,并驱赶出山至交付地点。
被执行人张某的父母发现牛群被找出后,大闹交付现场,拒绝配合执行,要求买走新生小牛犊,价格1万元。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的父母释法析理,并组织买受人林某与张某的父母进行调解,最终买受人林某支付3000元买走小牛犊,17头黄牛得以成功交付。
图①:执行法官与买受人一同将牛群赶至交付地点。
图②:执行法官与买受人林某将牛群驱赶上车。
图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进行释法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