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经过刚才的庭审和慎重考虑,我决定不离了,现申请撤诉,请予准许!”7月5日上午,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陈老伯突然改变主意。
陈老伯当庭撤诉,是我始料未及的结果。原告陈老伯71岁、被告戴阿婆67岁,是一对有着41年婚龄,儿孙满堂的老夫老妻。他们有着稳定的退休金养老,女儿家庭事业有成,理应幸福地颐养天年。可现实却是,原告先后于2014年1月、2016年5月两次把老伴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被告离婚。
爱情的小船岂能说翻就翻。2014年,原告诉称,自己与老伴性格长期不和,被告自2007年起住进女儿家照顾小外孙,原告则长期单独居住,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不闻不问,感情已完全破裂。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照看年幼的外孙是暂时的,且原告也在女儿家住过一段时间。后因家庭琐事才搬离,双方应该互相理解,安度晚年。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尚可,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求。
今年5月17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两年来双方感情并未得到改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则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请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作为案件承办人,我在阅卷后对陈老伯一再坚持离婚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通过庭前调查,老人的女儿、女婿都不同意二老离婚。
7月5日,我主持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被告悉数到庭参与诉讼,被告的兄弟姐妹和女儿、女婿也到庭旁听。庭审伴随着浓烈的火药味进行,被告亲友多次向原告发起一波又一波的言语攻击。我不得不责令被告亲友退出法庭,庭审才得以继续。
通过分析双方的辩论,我找到了各自的症结所在。原告要求离婚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长期与女儿、女婿生活,自己无法融入女儿、女婿的家庭生活,心里十分孤独。被告则怀疑原告在独居期间有婚外情,一旦同意离婚,分割的财产会被第三者卷走,最后被告会落入人财两空的结局,到头来还是要女儿、女婿承担赡养义务。
庭审进行到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时,原告还是坚持离婚。
“离就离,但房子问题要处理清楚,这气我受够了。”气急了的被告态度也来了个180度调头。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原告、被告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眼看这段感情就要一刀两断时,我努力缓和剑拔弩张的气氛。令人欣慰的是双方同意调解。
“如果离婚,你们用来养老的共有住房如何处理?”“拿去卖了,房款一人一半。”“房子卖完,您上哪住呀?”“我去养老院。”
“爸,养老院的生活怎能和家里相比,这些年来,我们忙于生计,举家搬迁到了千里之外的闽南定居,把你一人留在老家,我们不孝,请原谅”。女儿、女婿表示今后会加倍关心照顾原告,并请二老一起到闽南生活。
“法官,我申请撤诉,请予批准。”原告被女儿、女婿的真情感化了。被告也当庭表示:“这样好,一大把年纪了还闹个没完没了,你不觉得丢人,我和女儿、女婿可丢不起这人,走,回家吧!”
家和万事兴。望着冰释前嫌的这对老人在女儿、女婿地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出法庭时,我由衷祝福这个破镜重圆的家庭。当天,原告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法院作出了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6/07/id/2044257.shtml
下一篇:最贵重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