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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真没想到十多年前的案件你们还能帮我拿回钱!”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一起陈年旧案。2008年12月,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判决,陈某需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尔后,被执行人陈某去向不明。今年7月,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和银行账户,当即采取冻结措施。次日,被执行人便主动与法官联系,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偿还给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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