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9月16日,湖南高院、省发改委牵头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座谈会,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中央在湘单位对《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商讨机制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座谈会由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主持,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永健出席。
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改革,湖南高院对全省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遇到的涉及行政事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总结,与省发改委多次会商,起草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会上通报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内容,拟从省级层面建立统一机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以及明确15项办理破产案件涉及的具体事项着手,全面构建府院联动机制。
会议认为,要充分认识破产处置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加强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有审判实务,还涉及多项行政事务,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积极协作尽快将有关举措落实落地,政府和法院携手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在湖南尽快落地落实。
据悉,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收到破产申请案件1114件,裁定受理破产案件720件,近三年收案数是2007年《企业破产法》颁布到2016年共十年收案数的1.46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法院加大审理力度,加强了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了破产案件单独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市场主体良性经营发展。2017年以来,全省有100多家企业通过司法程序退出市场,30余家企业获得重生,化解企业债务约200亿元。
湖南高院、省发改委、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公安厅等22家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中央在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