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患病急需医疗费,生父拖着抚养费不支付,法院开启绿色通道迅速划扣60多万元抚养费;建筑公司倾倒渣土致鱼塘排水受阻,养殖户养殖的淡水鱼大量流失,法院快速执行为养殖户追回损失保经营……
2021年1月以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按下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快进键,按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四优先”原则,迅速集中处理了一批涉民生案件,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患儿打开绿色执行通道
魁某与蒋某未婚生下女儿小云,蒋某没承担过孩子的抚养费,小云一直跟随魁某生活。年初,小云查出患有先天性疾病,如不及时治疗,会影响发育成长。治疗需支付大额医疗费,而魁某无固定工作,难以承担医疗费。小云将父亲蒋某诉至法院,兴宁区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确认蒋某应支付给小云抚养费64.8万元。
“法官,我女儿生病须马上住院治疗,我们没有钱,实在熬不下去了,你们能不能快点帮我们追回抚养费。”1月11日下午,魁某向兴宁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法官哭诉,希望能尽快执行得款给孩子治病。
兴宁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随即为这对困难母女打开绿色执行通道,迅速查控划拨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通知魁某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魁某因文化水平较低,办理领款手续时不会填写相关表格,心急如焚。法官逐页核对,找出问题并指导她一一修正,反复解释案款发放流程,让其安心等待。
数日后,小云如期收到全额抚养费。魁某为向法官表达谢意,在结案后向法官邮寄赠送一面锦旗。
速执团队为养殖户追回损失
唐某是兴宁区五塘镇农村淡水鱼养殖户。因某建筑公司在鱼塘附近的水库下游倾倒渣土,唐某的鱼塘排水受阻,一次暴雨过后鱼塘被淹,大量淡水鱼流失。兴宁区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建筑公司向唐某赔偿损失47万余元。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唐某遂向兴宁区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养殖户经营困难增加,唐某正在焦急等待案款解燃眉之急,兴宁区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对建筑公司发起多次财产查控,多次传唤询问公司负责人,依法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为唐某追回了损失47万余元。该案从传唤询问建筑公司负责人到执行得款,用时48天。
优先执行为车祸受害者解忧
秦某骑电动自行车被韦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秦某骨折入院治疗,后将韦某诉至兴宁区法院。法院判决韦某向秦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4.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生活困难的秦某反映其已无钱继续维持治疗,请求法院快速执结案件,以解其困境。
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开启绿色执行通道,将该案列入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优先执行。自立案后,执行事务中心对案件优先查控、优先送达、优先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在立案后两个月内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秦某的困难得到缓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自1月份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兴宁区法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执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抚养费纠纷、赡养费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等涉民生案件92件,执行得款260.23万元,帮助100多名申请执行人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过个暖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