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四川省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丁志国带队,对四川高院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开展现场复查。四川高院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胡显志,二级巡视员曾凡平以及院直属机关党委、党办负责同志陪同。
复查组一行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涉及的12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54项测评标准,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情况资料、图片资料和调查访谈等方式,认真开展复查工作。对省法院机关支部活动室、文化活动室、档案室、科技法庭、干警食堂和办公室等场地进行实地查看,并仔细查阅复查资料。胡显志书记向复查组作了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