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四川高院召开2020年度第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围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进行学习研讨。会议由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同志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部门正职,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机关党委部分委员和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4名代表列席学习。
之前,王树江同志已就“两个坚持”学习教育讨论辨析内容,以视频会议形式为全省三级法院干警作了专题辅导。本次学习会上,集中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白宗钊、张能,政治部主任刘学锋,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龚敏,执行局长周磊等6名院党组成员,结合此次专题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如何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辨析交流发言。
王树江同志在学习总结时强调:一是把“两个坚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促进知行合一。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机关,肩负着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重大使命。要始终把“两个坚持”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切实增强“制度自信”,自觉抵制和防范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二是把“两个坚持”贯穿到具体工作中,促进学用结合。必须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找准职能定位,把“两个坚持”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认真落实全国、省“两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突出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把“两个坚持”贯彻到制度执行中,促进长效常治。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政治督导员、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党组述党建述意识形态等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灯下黑”“两张皮”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的绝对忠诚;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加强干警政治能力、职业精神、司法能力、综合素质等培训,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的绝对可靠;要持续加强“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和“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的绝对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