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高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院党组工作要求,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
院机关政治部党支部以“发挥党员作用,做好疫情防控,抓好本职工作”为主题召开线上支部大会,传达院党组对全省法院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和最新要求,切实谋划好政治部在防疫期间的工作举措,要求全体党员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认真履职担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学锋向支部全体党员干警表达了关心和问候,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灵活运用网络、微信、电话等线上办公方式,确保急件要件及时办理、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以高效的举措和主动的作为,身体力行地参与抗疫战斗,发挥党员干警和政工干部的带头作用。
院直属机关党办党支部制发《关于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院机关各支部、成铁中院机关党委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自觉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经受住考验,真正把党徽亮出来、把党旗树起来,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院机关疫情防控统计情况及相关资料,切实做好2月6日上午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的督促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四川高院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胡显志陪同督查组实地查看。
院机关办公室党支部牵头制定省法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指南》等文件,并按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和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就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参照执行。认真落实重点人群基层防控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坚持每日梳理汇总疫情情况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统筹推进疫情联防联控提供参考。
院机关研究室党支部切实把防控工作与法院调研紧密结合,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坚守岗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天汇总分析全室干警防疫情况。全体党员干警主动承担、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运用远程办公、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稳步推进司改、学术、审委会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调研等工作两不误。积极开展涉疫情法律问题调研,制发《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为全省法院保障疫情防控及社会发展提供指引。
院机关法警总队党支部全面落实院党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扛起责任担当,组建党员先锋队,带头冲在前、作表率,始终坚守在院机关疫情防控安保第一线。从2月3日开始,按照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出“三不进院”并严格落到实处。所有在岗干警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单警装备,有序开展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试、身份检查,院机关的日常巡逻等工作。截止2月10日,省法院两个办公区共检测进院干警1208人次,检查进院车辆527辆,劝返涉诉信访群众15人次,进院人员均未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为疫情防控期间省法院机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法警总队总队长、支部书记王华先后到法警值班室、安检室等进行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导防控工作。
成铁中院机关党委向两级法院党员干警发出倡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自觉遵守和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和规定;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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