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云龙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围绕审判狠抓脱贫攻坚的决策;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云龙法院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挂钩功果桥镇海沧村六年,顺利实现海沧村退出贫困村行列,助力云龙高质量脱贫摘帽。
功果桥镇海沧村是云龙县贫困村之一,全村辖19个村民小组,山区面积广,自然条件差、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云龙县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2014年开始挂钩海沧村,当时海沧村农业户籍人口572户2083人,贫困发生率20.7%;经过几年的帮扶,到2019年底,全村基本脱贫,未脱贫8户27人(其中2户5人兜底和6户22人住房未达标),贫困发生率降至 1.3%,经过考核验收海沧村退出贫困村行列,助力云龙脱贫摘帽。
围绕审判狠抓脱贫攻坚,尽锐出战。2014年“挂包帮、转走访”正式拉开了脱贫攻坚的序幕,云龙县法院党组按照县委的要求,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仍然派出两名干警驻村开展工作,并安排了一名辅警协助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干警支援。经过镇党委、政府和县扶贫办多次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全村共有建档立卡111户431人,经海沧村党总支和云龙县法院商讨后,县法院党组主动担当,肩负责任,决定建档立卡户全部由法院干警挂钩帮扶,每位干警挂钩帮扶2至4户建档立卡户,党组书记、院长挂钩帮扶五户。每年法院干警入户遍访4到5次,分批次组织干警走村入户,组建党员突击队协助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尽锐出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抓实风险排除、巩固提升,紧盯“房”“钱”“水”“病”“学”,重点关注“四类重点”对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群体;几年来法院干警深入开展遍访工作,全面排查农村危房,全面开展“控辍保学”的宣传和教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六看六问六讲”工作,全面排查并完成全村296户农村危房改造和217户修缮提升,全村共完成饮水工程19件,共发放了176个水箱;道路安全方面共完成了马鬃岭、暑场上下、木池鞋、树苗、马鞍山等村民小组卫生路面硬化,科邦路硬化项目已启动实施;158户饮水保障和巩固提升,全村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村无辍学人员,全村涉及11户易地搬迁户,5户圆满搬入县城福堂异地扶贫安置点,6户已圆满搬入旧州异地扶贫安置点。压实责任,坚定必胜的信心,让每位干警都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推动贫困村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下沉一线,干群同心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云龙法院践行司为民的宗旨,让每位干警真正下沉到一线,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院建立了双休日开展脱贫攻坚奉献日的制度,每个周末抽一天安排部分年轻干警入户,配合村、社不定期开展全覆盖的环境卫生大整治。针对海沧村马鞍山、署场、海村、大坪等村组还不同程度存在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农户院内农资农具乱堆、房屋内衣服鞋帽乱放、厨房内锅碗瓢盆乱摆等问题,全方位开展个人卫生、室内摆放、房前屋后、村容村貌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宣传人员、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编发简报等活动,以良好的村庄和户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村组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改善,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今年开春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云龙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把抗击疫情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要求驻村工作队回村开展工作,成立党员突击队到村协助开展工作。在挂钩村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驻村工作队和党员突击队在村内张贴标语、宣传防疫知识,对全村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湖北武汉返乡人员的重点关注,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送学帮教切实引导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云龙县法院按照县委的安排在院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基础上,深入挂钩村指导配合驻村工作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驻村工作队在法院干警的配合成立宣讲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宣讲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我查摆、全面检视,按照县委要求坚持边学边改,把“改”字贯穿始终,并紧密结合海沧村实际,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宣讲队组织大坪、树苗、双丰地、新寨四个支部的书记在村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分别到组,到户以及到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宣讲,对年老体弱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进行宣讲,召开宣讲成果交流会,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学习新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司法为民,送法进乡村,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海沧村属于典型的山区行政村,19个村民小组分散而居,为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控制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海沧、美丽海沧。云龙法院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的指示精神,坚持落实顶层设计和基层司法实践相结合,并云龙法院结合挂钩村涉农案件多,群众打官司困难、维权意识差的现状;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诉讼,创新工作方法,在村两委和驻村采取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以案说法、送法进村社,送法进校园,创先争优、用心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云龙法院结合巡回法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挂钩村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相关知识,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在挂钩村发放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资料,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法治海沧、美丽海沧”添砖加瓦,推动乡村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心系扶贫攻坚,用心用情帮扶。云龙县法院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的挂钩帮扶责任,为补齐短板,解决群众的“六有问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爱心捐款慰问活动,所捐款项全部用于挂钩村补短板,每年春节到挂钩村困难户、五保户,每年六一儿童节到挂钩村小学开展慰问活动,讲授法治课;并积极协调企业开展心系扶贫、爱心捐赠活动,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涓涓细流汇聚成海,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
行百里者半九十。云龙县已高质量脱贫摘帽,海沧村顺利退出贫困村行列,但是收官之年遭遇疫情影响,困难更多,还有短板需要补齐。云龙县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实抓好脱贫攻坚任务,对照脱贫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多举措补齐短板,巩固前期的脱贫攻坚成果。突出质量导向,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从严从实抓落实,用最严责任、最强力量、最实作风攻克最后的堡垒,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云龙新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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