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葛七宝等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葛七宝等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11月23日至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葛七宝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葛七宝依托家族势力,通过恐吓、殴打竞争对手等非法手段,当选为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党支部书记,其后不断安插亲信进入村两委会,逐步控制北辰村基层政权,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被告人葛七宝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聚众斗殴等方式树立强势地位,强买强卖,侵吞集体财产,控制村域经济,对举报群众实施打压、恐吓,并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建设小产权房、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物流公司、农贸市场、垄断小区水电供应、盗窃市政公用自来水、开设赌场、盗挖砂石变卖获利等手段,牟取巨额经济利益,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葛七宝等人还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多次对抗、阻挠执法检查,犯罪后大肆贿赂公职人员以逃避打击。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4日对被告人葛七宝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29名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又九个月不等刑期;对10名公职人员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三年不等刑期;对其他13名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的被告人亦判处刑罚。对5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所得均予以没收或追缴,对侵占的被害人财产责令退赔。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葛七宝未上诉,另19名被告人提起上诉。西安中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个罪、财产处置、量刑情节等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听取了各上诉人上诉理由及辩护人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西安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和财产处置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文链接:http://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25653.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