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巴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9月11日上午11时,岗巴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庭审直播地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355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在庭审中,审判人员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依法省略原有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综合案件事实,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16分钟。
该案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充分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同时提高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