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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继承,这个法庭这么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1月12日,库伦旗人民法院六家子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借款人死亡引发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19年,桑某某向刘某某借款5000元。后来桑某某意外死亡。刘某某找到桑某某的配偶历某某,要求其代为偿还借款。历某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刘某某在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将历某某以财产继承人的身份起诉到法庭。法庭依法受理案件并开庭审理。但在开庭时历某某并未到庭,而到庭的刘某某则要求缺席审理此案。

  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法庭当即和历某某取得联系,历某某称自己现在正在带孩子,小的才两岁,同时没有交通工具,无法到庭应诉。在征得刘某某的同意后,法庭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到历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干警到达现场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首先向历某某详细的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使其充分认识到作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同时又向刘某某介绍历某某目前的经济、家庭等情况,争取刘某某的谅解。在干警的一番努力下,刘某某表示很同情历某某的现状,决定放弃部分本金及全部利息。随后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历某某当场偿还了借款3000元,该案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便利群众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是各级法院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屯,大事不出乡镇,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原文链接:http://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172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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