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在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冯方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鄂伦春旗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方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派员旁听了此次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方祥担任阿荣旗人民政府旗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指派住建部门对不符合征收和补偿条件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备进行征收并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已全部追回);冯方祥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讯问了被告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坐在被告席上的冯方祥眼含眼泪说,自己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信任自己的领导,对不起父母妻儿,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导致家庭破碎,无法在父母身边尽孝,也让孩子这么小就有了一个犯罪的父亲,非常后悔,希望能有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好好改造。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