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2020年12月4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刘某、张某等22名被告人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植物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伙同被告人刘某等人在内蒙古乌拉山盗挖柏树根,后经鉴定,被告人徐某等人盗挖的柏树根树种均为柏木科侧柏,属于内蒙古乌拉山地区的天然生珍稀林木。且侧柏在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方面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庭审中,2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该案将择期宣判。
上一篇:【扫黑除恶】李明、郝燕清等2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下一篇:法官判后及时析理!助力医疗赔偿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