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10月1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会,号召全体干警坚定信心、积极行动,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单位成果,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姚晓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以创建文明单位为重要抓手,以文明价值引领干事创业、以文明创建提升审判质效,以文明新风引领司法服务,以公正司法提升文明水平,形成了“双引领、双提升”的良好工作局面。自治区高院连续六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去年以来审判执行质效实现历史性飞跃,在今年疫情期间,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督导一线,充分展现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和动力,锚定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目标,乘势而上,奋勇向前,以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生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
要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严格履行司法机关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价值观的迫切要求、是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的现实需要。要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守正创新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党的建设、审判执行、民族团结、法院文化建设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做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勇于担当,加强与有关单位的通力协作,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以“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会议强调
要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法院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提高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目标,把推动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