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民法典培训周活动,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1月8日,昌吉州中院2021年《法官讲坛》第一期开讲,该院三名员额法官向参会干警分享知识、交流心得。昌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周玉星参加活动。
民一庭副庭长周美蓉以《建设工程类案件中的有关问题》为题,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民法典措辞体系内容修订条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民二庭副庭长郑洪彪以《浅谈合同效力认定——从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为题,分析了民事法律行为等相关法律概念辨析、意思表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及其分类、意思表示瑕疵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合同效力的“有利溯及”等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
民三庭法官彭涛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与证据规则分析》为题,通过分析近年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情况,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赔偿项目、主要的人身伤亡损失计算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
活动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天的学习交流,使自己快速充电,获得新知识的同时,实现了审判能力的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下一步,昌吉州中院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让这部带着“烟火气”的民法典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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