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规范、高效、优质”的审理工作理念,努力在提高案件质量、探索创新方法上下功夫,做细案件审理工作。
提前介入,严把质量关口。牢牢守住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定位,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审理提前介入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室务会,与审查调查部门充分交换意见,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检察院保持密切沟通,对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等环节全面审核、严格监督,切实把好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关口。
严格制度,强化案件审查。坚持集体审议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审议机制,确保所有案件均经过审理组讨论、室务会研究、常委会审议三个环节,落实案件形式审查、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每年固定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审理组内自查、组间互查方式,进一步查找已结案件中需完善问题,倒逼办案质量提升,推动案件质量管理落地落实。
规范程序,紧盯执行落实。严格落实处分决定递送函制度,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对处分宣布、存档、考核等次评定以及工资奖金、职级调整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建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围绕办理程序、案件事实、处理情况等方面查找存在问题,坚持以查促改,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严管厚爱,加强回访教育。制定《门头沟区纪委监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采取当面恳谈、电话回访、单位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以及对错误的认识情况,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重拾工作信心。2020年,共回访教育59人次,充分体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温度”,起到凝聚人心、激发活力的良好效果。(文/胡海鸥 责编/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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