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华夏银行纪检监察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从多个方面发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强化市纪委监委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针对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行内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完成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成立驻华夏银行纪检监察组,撤销总行监察部,划转巡察、调查处理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行为、维稳等工作职责,设立分行纪委办公室,撤销分行监察室,职责调整同步到位。
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增至3个,人员编制增至16个。突出政治监督,做细作风建设监督,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抓好扶贫专项监督,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全行党纪立案处理26人次。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组长履职权限,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体制改革以来,共开展诫勉谈话5人次,工作约谈3人次,谈话提醒32人次,谈话函询25人次,发送监察建议3件次,为952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拟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干部出具廉政意见。
制定并执行驻行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履职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监督发现问题,与驻在单位有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全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干部交流培养、办公条件、后勤保障、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考评考核、退休事宜等进行探索性规定,选取北京、深圳、济南、石家庄4家分行,试点配备专职纪委书记。(文/驻华夏银行纪检监察组 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