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举全系统之力开展脱贫攻坚,广大驻村干部坚守一线,厅局机关、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省直律师事务所661个党支部协同结对帮扶,系统上下,干群一心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2019年省直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扶贫脱贫帮扶工作考核中,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评选为“优秀”等次,厅机关4个、省监狱管理局2个、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个,共7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全部被省委组织部评选为“优秀”等次,为全省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贫困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誉。
当前,正值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扶贫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针对当前形势,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印发《关于强化驻村帮扶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通知》(冀司党发〔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戒毒管理局党委、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各驻村工作队和广大帮扶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指出,以党建为统领,着力推动“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全省“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积极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化“五大行动”,确保“堡垒示范”提质,“先锋引领”覆盖,“能力提升”精准,“人才支撑”落地,“帮扶助力”加强。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要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抓好职责范围内重点任务落实。要注意坚持统筹推进,把“抓促保”活动与扶贫“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夺取“双胜利”等重点工作统筹研究,共同推进,确保实效,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复工复产、劳动就业等困难。
《通知》要求,聚焦重点任务,持续巩固驻村帮扶和精准帮扶成效。各级各单位党委和驻村工作队要聚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做到防疫帮扶两不误、减贫防贫两手抓。要深化支部对接,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调研督导工作,动态掌握贫困户现实情况,逐村逐户逐项查漏补缺,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到位,确保帮扶村做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要落实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常态化监测,对发现的符合监测标准的不稳定脱贫户、非建档立卡边缘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防止致贫返贫。要积极推动“千企帮千村”提质增效,驻村工作队要协助村两委积极主动与帮扶企业沟通联络,促进帮助企业找准帮扶切入点,充分发挥帮扶企业资金、项目、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帮扶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提升村企共建质量。
《通知》强调,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成效“回头看”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核清底数发现的问题,和扶贫部门“回头看”反馈问题、国考省考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一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主动协调解决帮扶村在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基础配套、公共服务、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六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推动剩余贫困人口6月底前全部达到脱贫目标。
《通知》强调,强化作风整治,确保驻村干部以过硬的作风履职尽责。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中扶贫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奋、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带头落实日常考勤、请假销假、去向请示等制度,认真履行“五项职责”,紧紧围绕年度帮扶任务清单,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确保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派出单位要定期对驻村干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考察监督,不得安排驻村干部承担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不得抽调驻村干部返回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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