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通知,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
6月14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抓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通知如下: 1.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海关要严格进口海产品准入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要严格落实海关总署进口海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查验应全部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行。2.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3.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各地要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检测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4.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地要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毒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二、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5.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和到过关联场所的人员,全部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6.加强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7.做好中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以及中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居家隔离,进行2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8.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中风险街道(乡镇)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监测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9.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5月30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在鲁住宿的,于抵达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住宿的,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就医排查。10.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各市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按照我省《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管理,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引导相关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2小时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三、全面做好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相关人员和场所的调查处置11.青岛市组织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排查。梳理5月15日以来在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和药店采购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记录,全面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追踪随访,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立即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排查可能存在的传染源。12.对确诊病例刘某某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对刘某某5月29日至6月2日在青岛期间的接触者进行追踪。有关市要对密切接触者和5月29日、6月2日高铁同车厢旅客和乘务人员全部进行隔离检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其他一般接触人员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13.开展关联场所及周边社区调查处置。对刘某某活动轨迹所涉及场所人员和周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刘某某到过的市场内的销售产品及相关摊位等周边环境进行取样和检测,对其到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消毒效果评价。14.医疗救治准备要到位。各市要加强区域内医疗资源统筹和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按照全员防护7-10天的底线储备防护物资。按照应急预案方案要求,做到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特别要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医务人员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病例早期鉴别诊断能力。15.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力争在发热门诊内实现挂号、收费、化验、医疗处置、取药等服务,尽量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员流动。细化流行病学史问询,详细了解是否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6.院内感染防控要到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院感防控质控制度、全员培训制度,按需做好标准预防与额外预防,加强对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切实降低发生院内感染的风险,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造成的聚焦性疫情发生。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进口海鲜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商务、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夜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18.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切实做到保供保质稳价。19.各地要严格规范相关信息发布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纾解社会焦虑情绪,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引导群众理智看待散发病例,积极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针对群众的疑惑点、关注点、诉求点,采取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防疫知识科普宣传。要全面精准监测研判舆情,对谣言传言要快速反应,及时澄清;对制造、传播谣言者要从快查处,依法处置。对隐瞒旅居史、接触史不如实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持续防麻痹、防疏漏、防松懈、防厌战,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不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市工作落实情况于6月22日前报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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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59/202006/d83df4f6-acd0-45d8-bba3-99983625a36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