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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要在长效常治上见成效。”日前,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

  


两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前,专项斗争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点,需继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

陈一新表示,要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快推进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之年,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将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陈一新一一作出解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宝贵经验和衡量标准

  

  记者:两年多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哪些经验?

  


陈一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年多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深入发展。

——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政策。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出台《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8个法律政策文件,下发指导性案例,提高广大干警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督导推动,掀起强大攻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三轮中央督导并进行“回头看”,对各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创设特派督导专员制度,进驻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过的10个省市,紧盯大要案件和突出乱象,促进重点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依靠群众,形成浓厚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做到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国目前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24万余条。

——坚持统筹推进,确保蹄疾步稳。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围绕三年目标,制定阶段性“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蹄疾步稳、有序推进。全国扫黑办主任、副主任深入开展“蹲一省带一片”调研,组织开展微服私访、随机调研,及时了解专项斗争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新要求、新举措,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创造性。

——坚持创新打法,提升打击质效。比如,对黑恶案件办理组建专业团队,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级办理、异地用警,对“打伞破网”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制度、推行纪检公安“双专班”办案,对“打财断血”探索控人与控财一同推进、精准甄别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

记者:专项斗争探索出哪些可以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陈一新:在专项斗争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一些衡量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打击有力。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是否依法打掉了一批人民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重要检验。截至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8422件175237人,一审判决19381件119855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6098件,处理671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056人,移送司法机关7527人。

——办案规范。能否依法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是对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的一场“大考”。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将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大要案件办成了具有标杆意义的铁案,维护了公平正义,彰显了法治精神。

——整治深入。专项斗争不是一打了之,而是要进行边治边建,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防止了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

——群众满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专项斗争评价体系的重要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带动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实际问题。从中央扫黑除恶三轮督导调查结果看,各地群众满意度均在98%以上,扫黑除恶已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最深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特点和制胜之策

  

  记者: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和特点如何?

  


陈一新: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三年,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点。

——进入“深挖根治”决战决胜的阶段。两年多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黑恶势力潜藏蛰伏下来,一些“保护伞”还未连根拔起,一些大案要案尚未深挖见底,一些地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要持续加压发力,不断调整策略方法,拿出新招、硬招、实招,啃下“硬骨头”、攻破“硬堡垒”。

——进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的阶段。各地各部门整治了一批行业乱象,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但仍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存在“重打轻建”倾向,行业乱象久治不愈。要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作为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态度向顽症痼疾动刀,从源头上整治行业乱象。

——进入“长效常治”开局起步的阶段。当前,全社会对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欢欣鼓舞,但仍有部分群众担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一些部门担心协调推动力度减弱。要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进入“斗争成果”全面检阅的阶段。党中央提出三年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是,黑恶势力犯罪要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要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要得到明显加强,基层治理能力要明显提升,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要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要对标对表这一目标要求,逐项对表查账,理一理哪些目标已经实现,哪些工作还存在差距,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改进完善。

——进入服务大局夺取全胜的阶段。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中国之治”再创佳绩。

  

记者: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有哪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胜之策?

  


陈一新:当前,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同时,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筹起来抓紧抓好,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扫黑除恶大决战“两场战役”。要以开展“一十百千万”为行动目标,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建立一个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注重系统集成,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实行百起大案挂牌督办。加强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的调度部署,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推动各地大要案攻坚不断取得新突破。

——开展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在“百日追逃”专项行动基础上,会同公安部继续开展“逃犯清零”行动,加快对千余名逃犯的缉拿追捕。

——确保万起案件依法审结。紧盯目前陆续进入审判程序的万余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统一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诉讼质效,确保依法如期审结,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再掀强大攻势的“六清”行动和挂牌督办

  

  记者:开展“伞网清除”行动等“六清”行动,要达到怎样的成效?对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应如何实现精准清除?

  


陈一新:全国扫黑办按照“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六清”行动,努力在9月底拿出六张合格“清单”。

——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对前期群众反复举报、可能存在问题的1.5万多条线索“再起底”,实行提级核实、统一建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展“逃犯清零”行动。对重点目标逃犯再发布一批A级通缉令,力争9月底前1700多名逃犯基本缉拿归案。

——开展“案件清结”行动。会同中央政法部门,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力争消化70%左右的案件存量。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实行全国扫黑办及中央政法部门领导包案,倒排日期、逐个围歼。

——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问题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要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开展“行业清源”行动。集中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坚决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

——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于“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未查深查透案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上级扫黑办进行约谈,必要时全国扫黑办将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限期查结。

针对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是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精准施策,通过提级管辖、异地办理等做法,为案件突破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既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又注意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害群之马”;四是严格落实国家监委、两高两部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坚决问责追责,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更大战果。

记者:全国扫黑办将打出哪些挂牌督办“组合拳”?

  


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大要案件中,前期挂牌73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275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717亿余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734人。

挂牌督办案件大多是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钉子案”、“骨头案”。办好挂牌督办案件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具有重要的标杆性、示范性意义。

——对政治站位的直接检验。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央领导还对许多案件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要把办好挂牌督办案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

——决战决胜的关键环节。办好百起挂牌督办案件是实现“一十百千万”目标的重要一环。要通过案件挂牌督办,带动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的缉拿追捕,推动万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依法审结。

——依法严惩的重要体现。能否办好挂牌督办案件,是对执法司法能力的现实检验。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诉判质效,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办成铁案。

——回应群众期待的务实举措。案件办理的成效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不好,就起不到良好示范作用,就会影响群众对专项斗争的信心,影响专项斗争的成效。要集中力量攻坚,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从5月起,全国扫黑办每月会从挂牌督办的111起大要案中,精选3至4起案件发布,解剖“麻雀”,“晒一晒”办案过程。下一步将紧盯难点堵点焦点问题,拿出务实举措,调集精锐,办成铁案。

——大力破案攻坚。截至目前,仍有个别挂牌案件主犯在逃。要按照近期全国扫黑办会同公安部开展的“逃犯清零”行动要求,再追捕一批“漏网之鱼”。针对隐藏较深、漂白染红的“后台老板”,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发动知情人通过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提供高价值线索,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

——突出依法办案。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守法治原则,把办案质量和效率摆在突出位置,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坚持正当程序,坚持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整体水平。

——强化纪法协同。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挂牌督办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推动案件一查到底。加强纪法衔接,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沟通协调等工作。

——精准“打财断血”。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涉黑涉恶人员和一般企业经营人员,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建强专业队伍。针对一些地方反映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采取抽调有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员额法官检察官、省域内统一调配办案人员等做法,分减办案团队压力。针对办理能力不足问题,结合全国扫黑办组织开展的法律政策视频培训会,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机制建设

  

  记者: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要重点关注哪些内容和问题?

  


陈一新:在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围绕依法严惩健全长效机制。要将“一案三查”确立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将涉黑涉恶案件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经验做法机制化常态化。健全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调查取证、问题通报等制度,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确保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围绕铲除土壤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对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辍学青少年滚动排查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教育、培训、帮扶等政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从严把好联审关、任免关、履职关,真正把村“两委”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围绕人民满意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护民利。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59/202006/ea28463a-0cd7-41d4-a92c-3c2cbc29e1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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