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抢抓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契机,紧密结合东港区实际,将司法所建设融入综治工作大局,整合资源抓两所共建,发挥优势抓法治融合,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为依法治理的多功能平台。
坚持“保障+” 做好司法所“老树抽新枝”文章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基层司法所纳入全区法治建设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镇(街道)投入专项资金,对全区9个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按照与镇(街道)综治中心资源共享、一体运作的模式,新建4个、改造提升5个,均设立非诉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功能窗口。
推动机关人员全面下沉一线,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任专职调解员,设立法律顾问服务团,固定律师在司法所值班,全面充实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利用与曲阜师范大学“院地合作”资源,大力开展司法队伍培训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坚持“职能+”做实司法所“新苗扎深根”文章
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司法所承担所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协助、行政执法协调等12项职能,制定出台《司法所长(法制科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区直办公会议)制度》,在9个镇(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推进司法所全面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大局,司法所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合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创新“两所共建”和“镇所结对”模式,通过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一体化办公,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模式,实现硬件设施相互利用、队伍力量相互支撑、职能作用相互促进,发挥各自职能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工作,为党委政府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纠纷和信访积案,为驻地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决策落实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实现以共建促共赢。
坚持“服务+”做优司法所“插柳广成荫”文章
在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代办、帮办,实现法律服务“家门口办”。加强司法所对“一村一法律顾问”选聘、考核、评比管理权限,设立法律顾问经费30%奖励基金,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真正从顾问服务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