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修订工作
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法治建设,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均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并将依法防控确定为应对疫情的重要指导思想。对《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固化和总结我省疫情防控经验,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和水平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要求,为加快推进立法,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共同开展调研起草工作,保证草案质量。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比如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能力和实验室;培育公共卫生领军人才,储备专业应急人才等。二是建立健全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为一体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和完善储备目录并动态调整,在医疗救治场所和储备单位实施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完善动态轮转机制,引导单位和家庭日常储备适量应急物资。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时,都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0/2871f141-53b0-4b0c-9be6-a7a85ab6f0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