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四化”建设,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社区辐射,着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做实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取得良好成效。
服务队伍专业化。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从全县政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中选派了60名法律顾问,进驻117个村(居)、社区。2018年初根据工作实践和现实需要,村(居)法律顾问人员全部调整为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服务形式多样化。专门成立业务指导组,紧扣社会和群众需求,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和标准,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种类、范围和方式方法,以实地服务、线上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满足基层群众多领域、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服务供给规范化。制定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经费保障等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定期服务、服务记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二是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每年12月份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发放补贴挂钩。
服务成效最大化。在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公示驻村法律顾问人员、照片及联系方式,供群众随时获取法律帮助。法律顾问驻村开展工作以来,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