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活动,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激活法治建设工作全局,推进高水平法治泗水建设。
出台实施办法
提供制度遵循
泗水县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办、政府办于9月1日联合印发《泗水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带头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28项职责清单。
制定督察方案
进行全面部署
为确保制度和任务落实落地,根据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的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活动的通知》,就一把手抓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察分批次进行,逐步实现全覆盖。
开展实地督察
强化结果运用
督察组分两组进行,分别到济河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六个单位开展第一批督察。督察组每到一个单位,和单位一把手座谈交流,并通过查看资料、抽查执法案卷、查看实地,了解掌握职责落实情况。除了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外,督察组注重总结被督察单位有创新、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督察组坚持正面引导、反面督导相结合,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建议,形成督察报告,向被督察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