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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五+”举措全力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五措并举,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力度,优化完善制度,简化服务流程,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站点+协作”,顺畅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驻市看守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主动做好与市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和律师值班考勤制度。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是“规范+标准”,确保律师质量。2020年7月,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直律师事务所新一轮遴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五年以上刑事办案经验的138名律师,更新完善市本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库,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电子触摸屏上公开律师信息,让犯罪嫌疑人家属挑选满意的律师,充分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强化刑事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办案力量,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代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宣传+案例”,营造法治氛围。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节假日、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策划组织开展了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有效果的大型宣传活动,将印制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彩色折页免费向群众发放,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率。积极鼓励和支持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力宣传律师承办的刑事辩护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市中心推报的《“正当防卫”被认定“有期徒刑”改 “无罪”》等案件先后被各大相关媒体刊登发表,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监督+质量”,实现同步提高。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管,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分析律师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案件质量审核评估机制,利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将案件质量审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明确案件等级标准,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等次,实行差别化发放办案补贴。审核评估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办案补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对承办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予以通报,并取消该律师事务所和该所律师当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资格。在保证案件质量逐步提高的同时,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实现“两量”同步提高。

  五是“创新+品牌”,让群众少跑腿。创新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6月,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及市中级法院、开发区法院推广使用“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邀请法制日报社及平台开发技术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526会议室举办学习使用“‘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律师及法院端专题培训,将法律援助申请和司法机关通知辩护从以前的线下办理转移到线上,让以前的“人员来回跑”转换成“让数据替跑”,实现了防疫和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两不误,切实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援助品牌。

   2020年以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达105件,同比增长84.2%,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7/59ac211d-ff79-4ec4-9640-34b1cf0b52b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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