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立法工作,赴青岛、淄博和济南调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向有关行业协会、部门单位和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现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正按程序有序推进,出台后将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同时,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完善法律援助补贴,修订法律援助工作评估标准,推动政府责任落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编写法律知识五十问,组织开展打击哄抬物价公证公益活动,组建16个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实现公证机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在线办”,东营、聊城市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接警热线联动试点工作,确保群众法律方面需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联合省高院在23组法院和公证处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试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难。开展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声明的当事人办理容缺审批试点,疫情期间为无法开具相关证明的42个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部署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接地气开展法治宣传,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 四是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四个一”为抓手,与自然资源厅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联合,被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确定为试点单位,走在全国前列;开发村(居)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接入“爱山东APP”,扎实推进“区块链+公证”项目,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方便了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