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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现聘任于连俊等61名同志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马连松等5名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聘期自2020年6月至2025年6月。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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