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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四大举措”全面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烟台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集中抓好四大方面重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70余次,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解析解读40余场,推动和深化民法典学习。6月1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观看《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专题讲座,市委书记张术平对推动实施民法典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把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把民法典各项规定贯穿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市委政法委围绕学习宣传民法典启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线上线下”两个阵地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筹备全市政法系统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加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

  二是关注“重点群体”学习教育。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福山区聚焦青少年“关键群体”,充分发动各镇街、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学校,借助法治文化广场和长廊、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宣传载体,通过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海阳市围绕提高驻地部队指战员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部队官兵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军婚、购房、借贷等涉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官兵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是夯实社会公益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 ,成立民法典普法志愿服务团,推送系列普法讲座,持续播发民法典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挂图,组织全市积极创作民法典普法作品。充分依托法治公园和长廊、公交、 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畅通民法典普法宣传“最后一米”。芝罘区积极采购《民法典》等宣传书籍4000本,并针对与居民利益切身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重点内容,单独编印3000册,邀请法律管家社区现场为群众普法,对民众普遍感兴趣的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个人隐私泄露、遗嘱形式确立等问题提供公益法律咨询。蓬莱市围绕服务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民企活动,向企业讲解民法典新增条款及亮点,设置《民法典于生活同行》宣传刊板,通过漫画的形式,把学习宣传生动化。

  四是加大多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全力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在新闻网站及客户端开设专栏,制作刊播融媒体作品,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莱山区在区民生广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投放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相关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莱州市联合莱州广电台、律师事务所开办民法典电视普法专栏,在民生视线推出专题栏目《民法典全民学》,通过律师说法、权威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全面系统地普及解读《民法典》。通过花开莱州、法治莱州等公众号推出《民法典》系列普法专题,通过“画”说《民法典》、以案说法小故事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形式,引导全民学习普及《民法典》,树牢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营造浓厚的网络学法守法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6/c8648db0-cab6-4f6b-b202-e14dfc1ee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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