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司法局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一手抓对企业的包容审慎监管,一手抓对执法部门的规范执法,提升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建立健全审慎监管机制,增加执法温度
公布全市涉企“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实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一般违法行为首次轻罚制度。清单中对涉及267项企业当事人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19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行政处罚。对市场监管领域75项“首错免罚清单”进行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市场主体的包容审慎监管力度,让企业在更加宽松的环境中发展壮大。
梳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处罚尺度
为确保首违不罚、首违轻罚“两个清单”的落实,滨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公布和备案工作,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执法部门编制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网站公示率达到100%,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确保标准统一、过罚相当,坚决杜绝超标准处罚、同一违法行为不同处罚标准等违法或不当现象。
建立全面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建立重点领域全面监督、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投诉举报个案监督、跨部门协同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将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通过定期督导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企政策有效落实,为打造法治化治营商环境提供执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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