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处置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近日,青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体系认真做好线上线下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基层司法所和各类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层法律服务业依法解决涉疫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问题,为青岛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法治保障。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做好防疫和复工复产宣传
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在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印制明白纸、网络转载等形式及时发布《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资料,组织专业力量为复工企业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务咨询工作,为企业和职工依法解决纠纷。全面推行“不见面”法律服务模式,引导企业和职工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山东法律服务网寻求法律服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群,每星期进行一次“电话走访”或“微信走访”,及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通过线上提供公共法律服务240件,法律援助495件,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2217次。
二、筑牢人民调解防线,深入调处涉疫和复工复产矛盾纠纷
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作用,重点突出排查调处复工复产面临的矛盾纠纷:因防控疫情衍生的村居(社区)管理纠纷、小区物业管理纠纷、房屋租赁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医患纠纷、交通客运纠纷、交通运输纠纷;以及因防控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厂房租赁纠纷、生产经营合同纠纷,最低工资保障、拖欠工资或辞职辞退等劳资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智慧调解”线上应用系统,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上传案情动态,强化案件分析研判。积极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0件,其中涉医纠纷5件,合同纠纷25件,劳资纠纷14件。
三、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积极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委托代理工作。对于需要维权代理的企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特别是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或有困难的,要热情服务、勤勉尽责,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惠民惠企。通过电话咨询、微信咨询和上门咨询,及时帮助镇街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消除焦虑、恐慌情绪,引导依法复工复产和解决法律问题。认真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工作群、公众号积极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和取得的重大成绩,充分运用新媒体,有针对性发布健康知识,加大对群众防疫知识的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法律咨询1437次,为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建议90件,参与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26件,提供法律援助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