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威海市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勇担责任,坚守岗位,创新工作方式,热情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紧扣“一个重点”
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2月1日,通过威海市法律援助公众号发布《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范倡议书》,对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详细说明,尽可能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方式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规定》,从体温测量到环境消毒,对每个人的疫情防控岗位职责进行细化,真正做到“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二是强化物资保障。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购进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计等必须物资装备,为打赢这场战争储备充足“弹药”。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对来访人员的疫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来访人员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疫情筛查等工作,在没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大厅。建立疫情“日排查”制度,每日摸排掌握中心工作人员和身体状况,避免交叉感染。
做到“两个结合”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将志愿服务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积极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疫情信息收集、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展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
二是将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疫情防控时期公众应了解的法律知识》等内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当前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更好地理解、配合和支持政府的应急防控措施,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借助“三大平台”
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
一是积极发挥热线平台作用。自2月3日起,每天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在“12348”热线平台值班,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326人次。建立法律咨询群组,对于坚持现场咨询的群众,可入群在接待室通过在线视频与值班律师连线咨询法律问题,或者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与值班律师距离1米之外面对面咨询,有效降低感染风险的同时保障咨询接待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发挥实体平台作用。自1月27日起,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正常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援助服务指引,对于坚持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群众,建议进行电话预约,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简化案件审批流程,启动经济困难个人声明制度,疫情期间无法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可申请填写经济困难个人声明,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29起。
三是积极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对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可通过威海市法律援助公众号下载申请表格,通过QQ、微信视频与工作人员连线,线上审查资料,尽量避免面对面办理业务和人员汇集、接触。对于指定辩护和认罪认罚等案件,案件指派后,建立工作群组,援助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形式,会见会见受援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进行见证,保证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