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拟于3月份审议废止的8件地方性法规和修订项目《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征求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焦旭红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邀参会,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法治督察局局长王晶和法规项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规项目责任单位分别就废止《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基本情况作了说明,各位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及与会的同志从项目废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废止说明的修改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省农业农村厅对《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修订情况说明后,法律顾问从条例编排、遣词用句和制度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体现地方特色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
焦旭红同志要求,一是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会同项目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吸纳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对废止说明、修订草案、修订说明进行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争取尽快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积极主动与省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对接联系,密切协调配合。三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按期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