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全市《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以视频会议的方式,举办了长春市《社区矫正法》宣讲团宣讲活动。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值此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举办长春市《社区矫正法》宣讲团宣讲活动,十分有意义。《社区矫正法》自今年七月一日实施以来,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长春市《社区矫正法》宣讲团成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范文浩、长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四级警长王天宇从如何进一步发挥法院、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上进行了宣讲,进一步明晰了社区矫正机构在与法院、公安机关衔接过程中涉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榆树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广武以《说榆树典型案例,讲撤缓收监知识》为题,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了宣讲,通过讲解实际工作中相关的业务知识与办理程序,切实起到了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长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峰宣讲的《突破思想禁锢,铸就过硬本领》,通过五个转变,即:由“刑罚执行”向“刑事执行”转变、由“法规”向“法律”转变、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由“办事”向“办案”转变、由“承担”向“委托”转变,要求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转变思想理念,规范执法。
下一步,长春市司法局将继续搭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社区矫正法》宣传平台,吸纳更多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法律专家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到宣讲团中,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讲活动,让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引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科学执法,正确执法,使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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